中新网12月7日电 公安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实施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刘仁峰。
2007年11月2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1人死亡。经侦查,发现刘仁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查,该人涉嫌于2000年5月2日在哈尔滨市抢劫杀死2人、2003年6月28日在长春市诈骗21万元、2007年11月4日在哈尔滨市抢劫杀害1人(未遂)、2007年11月7日在长春市抢劫杀害1人。现刘仁峰在逃。
刘仁峰,男,1968年11月27日出生,住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8-4号楼3单元202室,身高1.70米,肤色较白,单眼皮,操辽宁口音。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协助缉捕刘仁峰,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的奖励。
下文为通缉令显示的刘仁峰个人资料:
姓 名: |
刘仁峰 |
方言口音: |
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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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男 |
现在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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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1968-11-27 |
身份证号: |
210402196811274197 |
身 高: |
170 |
其它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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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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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日期: |
2007-12-05 |
体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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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编号: |
公缉[2007]157 |
户籍住址: |
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派出所16委22组新华四路10-3-2-505 |
现在住址: |
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8-4号楼3单元202室 |
身体标记: |
肤色较白,单眼皮 |
简要案情: |
2007年11月2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致1人死亡。经工作,发现刘仁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据查,该人涉嫌于2000年5月2日在哈尔滨市抢劫杀死2人、2003年6月28日在长春市诈骗21万元、2007年11月4日在哈尔滨市抢劫杀害1人(未遂)、2007年11月7日在长春市抢劫杀害1人。现刘仁峰在逃。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