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原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涉嫌受贿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继审理朱仁旺受贿案之后,该院审理的第二位古井集团“高管”。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新民于1990年至2007年间,利用其所担任的古井酒厂包装车间主任、包装材料科科长、古井销售公司副经理、古井市场发展部副经理兼产品开发与包装材料供应主管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30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37.4万元、美元2万元、港币20万元,同时非法收受国画、手表、电视机等贵重物品。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作者:赵瑞强 陈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