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得不到满意答复 叔嫂诬告督察干部强奸
2007年12月26日 14:04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发表评论
赫章县(注:贵州毕节市)野马川镇寨子村店子组的毛世美、李绍国2人为达到打击报复他人的目的,竟然合谋诬告他人。12月25日,记者从赫章县警方获悉,因涉嫌诬告罪,李绍国已被逮捕,毛世美也被刑拘。
去年5月下旬以来,毛世美(女)多次与其家族中的小叔子李绍国到省、地、县有关部门反映称:2006年5月17日中午,毛世美在赫章县督察室找督察室股长仇某反映问题时,仇某把同来的李绍国喊到门外,然后把门关上。当时办公室内只有她和仇某,仇某说他会算命,然后就开始摸她,遭到反对后,仇某不仅不收敛反而将她推倒在沙发上将其强奸。两人请求有关部门追究仇某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仇某赔偿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20万元。
此案引起省及毕节地区和赫章县有关领导的重视。接手案件后,城关派出所所长杜培红带领民警迅速开展工作。办案民警根据调查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认为这极可能是一起诬告案。
10月12日,办案民警对李绍国进行依法传唤,经过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攻心,李绍国交待了因自己和毛世美数次向仇某无理闹访、缠访,所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一直对其怀恨在心。于是,二人为了达到打击报复仇某的目的,经过精心策划后,捏造事实诬告仇某的犯罪事实。而此时,毛世美像从人间蒸发一样,音信杳无。10月27日,李绍国被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2月23日,有群众向民警提供线索,毛世美已潜回家中。12月24日,毛世美因涉嫌诬告他人而被刑事拘留。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毛世美也交待了她与李绍国合谋诬告仇某的犯罪事实。(周福庆 郭昌银 朱光伦)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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