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次失恋后在网吧疯狂报复女性被执行死刑
2007年12月28日 14:24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发表评论
昨日,贵阳市中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对多次网吧周围抢劫、强奸少女的26岁罪犯薛登执行死刑。
薛登今年26岁,镇宁自治县城关镇人。据其交代,他自从来贵阳打工后共谈了3次恋爱,可女方觉得他是乡下人,没有钱,最后都不愿与他交往。他觉得受到了伤害,从今年起便疯狂在网吧附近抢劫、强奸作案。
2006年4月26日14时许,他在贵阳中华中路持刀将一刚从网吧走出来的19岁女孩挟持到一地下室内,在劫得现金30余元及一部手机后,又将该女孩强奸。因被害人反抗,他用刀捅了被害人的大腿一刀。事后,他发现被害人窒息,遂用抢来的电话拨打急救电话,然后逃离现场。医院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被害人已经死亡。
据法院查明,从2006年1月至9月,薛登在陕西路、中华路、浣纱路、公园南路等地段的网吧周围,抢劫八次,强奸七人,并致一人死亡。
今年4月2日,贵阳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薛登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薛登提出上诉,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后,核准对其执行死刑。
公判大会结束后,罪犯薛登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李仕玉 廖波)
【编辑:朱鹏英】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