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新规:煤矿井下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
2008年01月09日 1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太原一月九日电 (郑书成)中国煤炭大省山西煤矿井下作业沿袭多年的井下三班八小时工作制度将成为历史。煤矿企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周工作五天,从此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证实,为保护工人权益和保证安全生产,按照山西省府颁布实施的《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山西对煤矿井下人员工作时间进行统一规定。
此外,山西政府部门还对煤矿工人的居住条件、工资收入也做出相应规定:煤矿井下人员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山西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并应按时足额发放井下艰苦岗位津贴。
《暂行规定》还提出,煤矿企业应为单身职工提供公寓化宿舍,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每个单身职工五平方米;煤矿企业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职工澡堂、食堂、班中餐,并建立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等生活福利设施。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太原正常生产的三十多座矿井已开始执行这一规定。省煤炭工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近期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实。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人事培训处负责人表示,时下,有些小煤矿甚至实行两班十二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疲劳作业易导致发生事故。(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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