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前北京立法提高公共厕所卫生服务质量
2008年02月20日 16: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日电 (记者 沈嘉)北京想结束人们用“鼻子寻找公厕”的时代。该市法制办二十日公布了一项有关该市公共厕所管理新规定,多处涉及卫生质量提高和便民措施。并称,公厕是为居民和游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城市基础设施,第二十九届奥运会临近,有必要加强对公共厕所依法管理,从而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根据这项正在征集民意的《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送审稿)》规定,举办大型商业、文化、公益等活动,所在地现有公共厕所不能满足用厕需求的,举办机构应按要求设置临时厕所,按照标准做好保洁服务,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撤除。
送审稿规定,公厕维护管理责任人应确保公共厕所正常使用,保持公共厕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完好。因管道堵塞等原因停止公共厕所使用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公示停用期间,并设置活动式厕所满足用厕需求。
此外,北京各公厕被要求添置安全牢固,文字和图案规范、清晰的标识。
送审稿还明确,北京商场、饭店、旅馆、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内部公共厕所应在营业时间内对外开放。 此外,政府将建立对公厕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作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
据悉,该部法规将于近日出台,十年前北京执行的有关公厕管理暂行办法将同步废止。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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