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电视台拖欠电视转播车加工费57万元被诉
2008年02月21日 10:17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电视台因拖欠电视转播车加工费57万元被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广播电视研究所(以下简称北电所)诉上法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北电所诉称:2005年4月1日,北电所与商丘市电视台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商丘电视台委托北电所购买东风车地盘并加工成6讯道数字电视转播车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57万元,北电所根据商丘市电视台要求的产品名称、技术规格、产品商标及生产厂家采购加工电视转播车。2005年7月7日,转播车加工完成并交给商丘市电视台,商丘市电视台一直在使用转播车,至今仍欠57万元加工费。现请求法院判令商丘市电视台给付加工费57万元、违约金12.85万元、技术服务费1.2万元。
现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尹亦农)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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