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凤山家族涉黑团伙案进行二审。去年9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涉案的23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判决,其中徐凤山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子徐伟犯故意杀人罪等,被判处死刑。
因徐凤山曾担任过吉林省榆树市副市长、九台市代市长,此案影响极大,被列入公安部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徐凤山,1950年11月出生,捕前系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榆树市工会主席。因涉嫌受贿,于2005年7月被长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徐伟,别名徐大伟,系徐凤山长子。1967年7月出生,捕前系榆树市热力公司副经理。因涉嫌敲诈勒索于2005年6月被长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经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吉林警方调查发现,徐伟在掌权父亲的包庇纵容下,组织黑社会团伙,在榆树市称霸一方。公安机关立案后,共抓获了数十名犯罪团伙成员,收缴非法枪支7支,缴获高级轿车7辆。
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徐凤山在任榆树市人大副主任期间,榆树市决定徐凤山为招商引资及港榆宾馆建设项目负责人。当投资方撤出后,徐凤山个人接手该工程,并利用港商之名欺骗政府,造成该项目还有港商投资的假象,在没有港商及域外投资的情况下,徐凤山多次与政府谈追加优惠政策,骗取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给投资商,所划拨的土地出让金等2380多万元。
法院还查明,1989年以来,徐伟在榆树市勾结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犯罪团伙,依靠其父徐凤山担任榆树市副市长的势力,成立公司,倒卖建筑材料,获取经济利益。徐伟还提供枪支,组织、策划、指挥团伙成员枪杀了市民刘民。徐伟还指使团伙成员纠集手下人员报复伤害致死榆树市恩育乡党委书记周凤杰。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徐凤山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徐伟犯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死刑。其他21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重至死刑轻至免予刑事处罚的刑罚。宣判后,徐氏父子上诉。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开庭二审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记者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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