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艳照”敲诈网友 成都刑满释放男子被判刑
2008年06月06日 15:32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刑满释放的奉某,偷偷拍下与网友发生性关系时的视频,以此要挟对方敲诈钱财,终于在故伎重演时被抓获。昨日记者获悉,奉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王萍(化名)通过QQ与网友奉某熟识后,今年1月底,两人相约在(成都市)成华区见面。初次见面双方感觉都不错,便来到某宾馆开了房。但王萍却万万没想到,奉某已将客房内发生的一切用手机偷偷录下。不久后,奉某便以此要挟王萍。在给奉某汇去2000元钱后,王萍到派出所报案。
奉某从王萍手中获取2000元钱后,又用同样的方法要挟网友刘某,最终被警方挡获。昨日记者获悉,成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宣判,奉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成华检 记者 田莉)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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