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大火案3消防人员渎职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南山“2·27”大火案中,公安局消防支队南山大队政委黄某某涉嫌滥用职权,原南山大队防火科副科长曾某某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原防火科防火监督员林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这3名涉嫌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消防部门相关人员是被群众举报出来的。
今年2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南方金属大厦一楼发生特大火灾,导致15人死亡,3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根据省检察院指示,深圳市院和南山区院抽调专人配合省院开展工作,介入事故调查。根据群众举报,反渎职侵权局获得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南山大队政委黄某某(副处级),原南山大队防火科副科长曾某某(副科级),原防火科防火监督员林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的线索,省检察院指定将该线索移交市区两级检察院调查。
近日,检察机关对林某某提起公诉,另两案也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官介绍,今年办理的反渎职侵权案件中,有5件案件的线索来源于群众的举报,南山大火案是其中之一。
办案检察官称,渎职犯罪是“不揣腰包的腐败”,其危害性不容忽视。今年反渎职侵权局进一步加大了查处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力度,但是目前反渎职侵权工作还远没达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管辖的42个罪名中,还有不少新领域、新罪名至今没有触及,或未有深入开展查处工作。
为此,检察机关希望市民能够大力支持反渎职侵权工作,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的线索及时举报。
经营报刊亭被索“茶水费”
市检察院昨天透露,因群众举报被查处的还有邮政系统的两名公职人员。他们涉嫌以“茶水费”为由,向报刊亭经营者要好处。
今年2月,深圳市检察院接到举报信称:个别主管部门负责人在审批报刊亭过程中,向报刊亭经营者索要数万元的“茶水费”,报刊亭经营者怨声载道。
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接到交办的线索后迅速展开初查,经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查明了邮政系统两名公职人员以协助邮政报刊亭经营者获得新报刊亭指标及搬迁邮政报刊亭的方式,先后10余次通过中间人或直接向邮政报刊亭经营者以“茶水费”为名,收取好处费达人民币30余万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事实。
本周,检察机关已对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孙颖 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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