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大雅宝胡同33号,有一个近千平米的大院子,2005年,这处老房子被东城区房屋安全鉴定站鉴定为危险房屋,要进行原翻原建,于是某房地产公司开始开发这个院子,许多住户在获得赔偿之后都搬走了,但吕女士一家一直没有搬,现在她家的房子孤零零地伫立在一片废墟之中,吕女士也被一些关注此事的人们形容为“法定钉子户”。
房屋土地管理中心的起诉被驳回后,吕女士又一次成了被告,这次起诉的理由又有了改变。
房屋土地管理中心的第二次起诉再次被驳回,吕女士以为能保住自己的房子了,不料她又一次成了被告。
而相关部门的鉴定报告,只是说明吕女士隔壁邻居家的房屋为危房,但并没有指出吕女士自家的房屋为危房,但这一次吕女士的官司却输了,法院判定吕女士的房子属被拆的范围。
东城区法院判决之后,吕女士和她的丈夫王先生并不服气,2005年十月份,他们委托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安全鉴定站,对自己家的房子单独做了结论为“房屋主体结构缺陷未超出危险构件限值,房屋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鉴定。并且上诉到北京市二中院,同年,二中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东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诉争房子的判决,驳回东城区房屋管理部门的诉讼请求。吕女士一家要求继续履行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请求在法律上重新得到了认可,这家人就这样成了人们眼中的“法定”“钉子户”!
据了解,因为吕女士与开发商之间对拆迁补偿的条件未能达成一致,所以两年过去了,此事仍在僵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