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劳工部门松绑外籍劳工转换雇主
2008年02月28日 1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当局“劳委会”27日正式公告外籍劳工转换雇主相关修正办法,自29日起,只要原雇主、外籍劳工与新雇主三方同意,外籍劳工就可以直接转换雇主,且不受地域、职业类别限制,雇主也可缩减承接的时间。
依照岛内现行有关规定,外籍劳工只能在同区域转换,家庭类与产业外籍劳工不能互转,而且60日内只能转换三次,对劳工与雇主转换的限制多。
根据新公告的修正办法,29日起只要外籍劳工、外籍劳工原雇主及新雇主三方达成协议,就可进行转换,外籍劳工不受区域及业别限制。修正办法也取消外籍劳工转换以三次为限的规定,改为外籍劳工转换期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不限次数。
【编辑:官志雄】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