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规划室内公共场所禁烟:25县市"准备好了"
2008年05月30日 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30日电 台湾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明年1月11日将正式上路,为提醒机关、餐厅、百货公司等公共场所业者提早因应,台卫生部门负责人林芳郁与25县市长一起拍摄一支公益广告,呼吁大家“尊重多一点,公共场所不吸烟”,共同表示“准备好了”。
据“中央社”报道,为配合5月31日“世界禁烟日”及明年1月11日烟害防制法室内公共场所烟规定上路,台“卫生署国健局”筹拍倡导短片,历时三个月,成功邀请25县市长与“卫生署长”林芳郁一起拍摄宣传短片,宣示携手落实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决心。
台“卫生署副署长”郑守夏表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上路影响范围很大,预期也会有阻力,就像“骑车要戴安全帽”规定一样,实施初期也遇到很多阻力,但“对的事就要坚持,难做的事就慢慢做”,无烟环境就是对的事。
“国健局”表示,禁于新规定上路后,三人以上工作场所、餐饮店、百货商场、大众运输系统、出租车候车处及视听歌唱业等场所,除设有独立空调密闭的吸烟室,否则应全面禁烟,违反者可处新台币两千元到一万元不等罚金,禁烟场所未设置禁烟标示或供应与吸烟有关器物,最高可处五万元罚金。
至于户外供儿童及少年教育、活动场所,虽然不属新规定禁烟范围,“国健局”表示,为了青少年健康,会在相关处所明显处立下禁烟标示牌,提醒瘾君子注意公众健康。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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