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十日电 台北消息:高雄地方法院十日判决,因“高捷泰劳案”证人无法确切指认被告涉嫌犯罪,判决四名泰国劳工无罪。
法官还要求检察官另就华磐公司被检举的“使人为奴隶罪”部分进行处理。
“中广新闻网”十日报道指,二00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为台湾高雄捷运工程工作的泰国劳工不满华磐公司对待方式而发生冲突;事后,其中四名泰国劳工被控“纵火、强盗以及妨害公务”。
报道说,台湾检警调查后,认为有十八名泰劳涉嫌,最后经由证人指认搜证录影带,起诉其中四名。
报道指,法官认为,搜证录影带画面模糊,证人据此指认,误差颇大,不能证明四名被告犯行,因此判决无罪。
同案被告还有华磐公司的总经理严世华及员工等五人,他们被控在泰国劳工宿舍内摆设赌博电玩,供泰劳赌博,违反“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分别判处拘役八个月不等徒刑,其中严世华判刑六个月。
报道说,法官也在判决书中载明,华磐公司被检举使人为奴隶罪以及买卖质押人口罪,但检察官未就告发内容处理,爰请检察官另行处理,以查明华磐公司是否在经济上有压榨泰国劳工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