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因特别费案明天入狱 最后一搏提出再审(图)
2008年06月12日 16: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12日电 因特别费案被判刑确定的前台北市府科员余文入狱前借用台湾“高等法院”承审法官周盈文的媒体投书内容提出再审,希望不要发监。而台北地检署表示,在没有收到停止执行命令前,会在明天(13日)上午传他到案执行,使他成为全台特别费案第一位要被关的被告。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余文日前即向台北地检署声请,请代为向有职权上级即“检察总长”陈聪明向台“最高法院”就确定判决提出非常上诉,不过,台北地检署将余文的声请驳回,没有替他“处理”。
收到传票后,余文最后一搏,以周盈文今年4月28日在报纸上“那一夜,我睡不安稳”的媒体投书作为出现新事实、新证据的理由,认为周盈文没有将这段“心证”写在判决书中,抄录后递状再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再审声请,冀求能够改判无罪。
据报道,周盈文投书指出,“闻悉余文判刑确定那天深夜睡前,身为该案件之二审受命法官,并无丝毫欣喜之感,倒是忆起在最后审理期日,当审判长讯问量刑范围之意见时,余文惊慌恐惧地恳求庭上从轻量刑给予自新机会之场景,让我身同感受,……彻夜睡不安稳”。
不过,台北地检署表示,依据岛内规定,“声请再审,无停止刑罚执行之效力”,“但管辖法院之检察官于再审之裁定前,得命停止”,换句话说,能让余文的有期徒刑停止执行的权力,在“高检署”检察官手中。
马英九因特别费案打官司经年,历三审审判最后获判无罪定谳,但负责核销单据的余文却被依伪造文书罪判刑一年确定,法官没有宣告予以缓刑。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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