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官员偷情 被判给妻子精神赔偿25万
2008年07月29日 16: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29日电 台当局“教育部”一名吴姓官员被控与服务于“中研院”的女子发生不伦恋。法官判决吴某与该名女子连带给付25万元新台币,给吴某妻子作为精神赔偿。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吴某从2002年初与女子认识后,就以加班为由经常不回家睡觉,而且还提出分居要求。吴某的妻子误以为吴某患有忧郁症而同意分居,未料经由小孩家教的警告,才开始怀疑丈夫疑有外遇。
吴某的妻子曾经报警抓奸,目睹吴某与女子两人衣衫不整、共处一室,因此以吴某漠视夫妻互负的忠诚义务,请求新台币15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法院审理期间,吴某与女子均否认通奸,更否认曾经同居。吴某辩称,妻子与警方前来抓奸时,女子衣着整齐,虽躺在床上,但并未盖用同一条棉被。
法院后来根据吴某妻子证人传唤的声请,请来小孩的家教陈姓女老师出庭作证。陈某证称,曾经在某捷运站附近亲眼目睹吴某与女子手牵手过马路,而且吴某的肩上还背着女用背包。法院综合其它情况证据,认为吴某已经逾越已婚者与一般友人的往来程度,判决吴某与女子两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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