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11月2日 陈水扁在接受外报专访时再次宣称,台湾可以“冻结”现行“宪法”,并通过一部“新宪法”,其序言将厘清台湾“疆域”范围。
11月3日 “国务机要费”案侦结。检方认为,陈水扁夫妇以私人消费的发票连续诈领“机要费”1480多万新台币,吴淑珍、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涉嫌贪污及伪造文书罪,已被起诉。
11月5日 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师孟公开表示,不支持陈水扁“坚持下去”。12日,陈师孟又在媒体投书,建议陈水扁宣布明年初以“因故无法视事”引退辞职。
11月6日 金门县长李炷烽提出,在“一国两制试验区”的架构下,成立“金厦和平特区”。
首届“海峡两岸法学论坛”在京举行。
11月8日 民进党召开第二次扩大中执会,就“国务机要费”案后续若干问题达成三点决议,包括尊重陈水扁“一审有罪就下台”的决定,反对第三次“罢免案”、违者党纪处分等。
11月9日 前“中研院院长”李远哲发表公开信指出,陈水扁与民进党必须在“小我”与“大我”之间做出正确的抉择,建议陈水扁有必要慎重考虑去留问题。
11月11日 “海峡两岸客家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
11月13日 民进党“立委”、前新潮流系成员林浊水、李文忠宣布请辞“立委”,以表达对陈水扁和民进党中央处置“国务机要费”案的不满。
11月14日 台“高检署”就“首长特别费”使用情况正式约谈台北市长马英九。15日,马召开记者会亲自说明相关情况。
11月18日 台中市长胡志强与妻子邵晓铃在为国民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站台辅选返回途中,不幸发生重大车祸,邵晓铃一度生命垂危。
11月23日 马英九接受检方第二度讯问。
11月24日 第三次“罢免”案闯关失败。
台北、高雄市长选举竞选活动正式起跑。
国民党“立委”邱毅指出,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在美国拥有3栋总值高达2867万美元的豪宅。
11月28日 正在美国哈佛大学进修的陈水扁子弟兵、前“行政院客委会主委”罗文嘉在一场演讲中,批评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中“言词前后矛盾,涉及伪证,是很糟糕的事”。
前民进党主席林义雄批评说,“国务机要费处理得不当,最应该检讨的是陈水扁”。
11月29日 “反贪倒扁”总部离开据守两个多月的台北车站前广场,进驻重庆南路一段的“红衫军之家”,对着相距仅百米的陈水扁官邸高喊“阿扁下台”。
台北“地方法院”首席对“SOGO百货经营权争夺案”开庭。
11月30日 马英九公布担任台北市长8年期间对外公益捐款近6800万元,用以证明特别费并未变成自己财产而贪污。
民进党中评会决议,吴淑珍、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4人被停权1年6个月。(中新网整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