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四大天王”特别费案侦结,谢苏脱身,理由是其帐户实际支出大于入帐金额,查都没查,就放人过关。台湾《联合报》黑白集23日刊登文章指出,这比起当初检察官对马英九穷追猛打,就特别费性质作了一番论辩,还指控他“诈取财物”,简直是天差地远。
对外界质疑司法办案标准不一,侯宽仁说,检察官“没有查到赃物”,所以不必再去管什么叫“赃物”。问题是,这不是“没查到赃”,而根本是“没查赃”。检察官只根据帐户支出大于存入款,即以无法追究流向,推定其无罪;这和当初办马,三番两次侦讯,要求他一一证明每笔收支合法,这不是两套标准吗?
文章指出,事实上,帐户里现金支出多于入帐特别费,只说明帐户流动性很大,无法证明特别费悉数支于公用;如果检察官不去查,怎么知道里头有没有赃物?更何况,检察官不仅据此放过谢苏,连其他绿营天王也都完全免于领据帐的追查,侯宽仁这回真是够“宽仁”了。
当初马英九被起诉,陈瑞仁曾发表一番不伦的比喻,认为马的特别费好比“骑赃车不换车牌,偷东西不戴手套”;言下之意,笨贼作案,不办白不办。但是,司法难道只是专治“笨蛋”,而不是为了抓“坏蛋”吗?如果老实的人就活该被整,狡黠滑头的人则钻巧门过关,如此一来,台湾的司法还有什么公信可言?
文章进一步批评说,普通老百姓都在捐发票,高官们却在到处搜发票,这是什么景象?连司法也在进行反示范,教人民“偷东西要戴手套”、“骑赃车要换牌”、“吃公帑记得用现金”,我们还能给下一代什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