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社发 李俊锋 摄
中新网10月7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当地时间5日驳回“福尔摩沙法理建国会”秘书长林志升等人的控美案后,美国军事上诉法院也于当地时间6日驳回提审陈水扁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及国防部长盖茨的案子。至此,陈水扁赴美作证的幻想完全破灭。
尽管接连两败比较沮丧,但林志升仍坚称,不会放弃再寻法律途径厘清“台湾地位”。并强调,不排除针对自己的案子与美籍律师坎普研究后,再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抗告。
因涉及贪污等案一审遭重判的陈水扁,上月21日在台湾高等法院裁定羁押时,向美国军事上诉法院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及国防部长盖茨。扁在控状中声称,“中华民国”是流亡政权,他担任了8年“流亡总统”,法院判他的罪是无效的;而美国未负起“占领台湾”的义务,应启动在台湾仍有效的美国军事法庭,对他重新审判。
这一打算用政治动作转移司法焦点的做法,在舆论解读中沦为病急乱投医的“国际笑话”,甚至连民进党也不认同控美案,称所谓“美国应该占领台湾”,与民进党立场不一致。有分析指出,陈水扁一审遭法院判重刑,进入到二审,案情非常繁杂,如果陈水扁一味持续使用像“控告奥巴马”之类非法律面的诉讼策略,只会对自己更为不利。
此前,以林志升为首的“独派”团体,已于2006年10月委托美国律师坎普控告美国政府,声称在1945年日本战败宣布放弃台湾主权,并暂时把台湾交给当时美军的同盟国蒋介石的军队来管理,因此认为台湾应该是美国的第六个属地。依“旧金山和约”陈述,美国是台湾地区的主要占领权国,而且美国军事政府从未结束对台湾地区的管辖,美国依法应被视为台湾的“主权政府”。
诉状中更声称“台湾人没有国籍”、“台湾人自1945年来一直生活在‘政治炼狱’中受苦”、“炼狱起因于美国政府的模糊政策”,并要求美国行政部门若能纠正错误。林志升等其后向美国联邦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提出控告,但均遭法院以“司法系统无法予以干涉”驳回。
今年7月8日美国最高法院正式受理“林志升控诉美国政府案”。8月2日林志升到台北看守所面见陈水扁时,扁当面答应签署“出庭作证同意书”愿意到美国最高法院法庭作证,扁出庭作证重点在于,他执政8年期间,美国运作台湾“主权”的事实。10月5日,该控美案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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