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日)第六度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被告律师团质疑合议庭勘验发票的过程不符合相关规定。但合议庭则认为,勘验程序主要是确认发票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并非实质审理,因此裁定继续勘验,并将于2月9日再度开庭。
据“中央社”报道,今天庭讯主要对于“国务机要费”被查扣的2000多张发票进行勘验程序,并核对正本与律师所调阅的复印件是否相符。
律师杨芳婉与李胜琛表示,陈水扁已在1月25日向“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声请“释宪”,为“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及泄漏“国家机密”,希望合议庭停止审理,但审判长蔡守训表示,合议庭对此早已作出裁定,全案将继续审理。
合议庭经评议后裁定,目前程序仅就发票文字、戳章等外观进行勘验,确认发票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并非实质调查证据,裁定继续勘验发票的程序。
审判长蔡守训于中午12时左右,谕令全案将于2月9日再次开庭,若2月9日发票无法勘验完毕,将在2月13日再次开庭勘验,若律师有任何问题,必须在2月6日前向法院具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