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四月十七日电 (记者 黄少华 翁阳)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十七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二次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并在讯后强调自己清白。
马英九十七日上午抵达台北地院,与许多支持群众、二十多位“立委”握手后进入法庭。他表示,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也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庭讯结束,马英九再次强调自己清白。对于遭到贪污罪起诉,马英九说,他的捐款总额比所谓的贪污所得还高出四倍,他没有贪污。
马英九称,自己过去二十多年来从事公务,一向是奉公守法。在过去八年中,捐款超过六千万元新台币,远远超过以领据核销特别费一千五百三十万元的四倍之多。
外传马英九认为检方“突袭侦查”已经影响证据能力,马英九表示,他第一次接受检方侦讯时,确实是以关系人身分到查黑中心应讯,但到现场后却变成被告,他感觉非常错愕。至于侦讯中是不是受到检方的诱导,马英九说,大家可以去看笔录的内容,自行判断。
马英九认为,在他担任台北市长任内外界所做的县市长清廉度调查,他都是第一名,检察官对有利于他的证据都不采纳,还以贪污罪起诉,他感到已经遭到扭曲,也对他的清白伤害很深。
本月三日,特别费案首次开庭,马英九及一同涉案的原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均否认犯罪。
围绕定位是否为公款或实质补助争论不断的特别费,是台湾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要凭单据核销,另一半不需凭据报销,可直接签名领用。
本次开庭,仍为程序庭。据知,特别费案将在五月八日进行第三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