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8日电 台北法院审理“国务机要费”案,针对陈水扁核定本案相关信息为“机密”,合议庭认定无效。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的律师李胜琛8日宣称,针对台北法院的裁定,将以陈水扁的名义提起抗告。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陈水扁日前发函台北地院,以“国务机要费”案相关笔录等卷证资料,涉及“总统”的“机密特权”为由,声请法院返还。不过,台北法院于10月5日裁定驳回,拒绝返还。
李胜琛称,虽然台北法院裁定同时,也认为本案被告吴淑珍、林德训、马永成等人都可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不过,当初是陈水扁提出声请,请求返还相关卷证,因此,在法院驳回后,也将由陈水扁提起抗告。
据悉,台北法院行政庭长刘寿嵩表示,至8日中午12时为止,台北法院还尚未收到抗告的书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