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吕秀莲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9日)首度开庭。吕秀莲辩护律师质疑编号三与编号八的卷宗无法阅览。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指出,两个卷宗是吕秀莲有关“国务”机要费的笔录,由于陈水扁在案件起诉前已将“国务”费核定为机密,特侦组近期内将对前述的两卷宗是否为机密提出意见。
据“中央社”报道,辩护律师质疑,检方所呈阅编号一至十的卷宗中,编号三及编号八两卷宗至今无法阅览。吕秀莲也表示,她曾接受检方三次侦讯,但目前只能看到其中两次的笔录,另一次重要的侦讯笔录,至今没办法看到。
吕秀莲称,她的特别费等相关支出从未存入银行,使用在公益慈善团体捐款、特别急难救助,支出总额超过特别费及副领导人“国务”机要费。这部分她在检方侦讯中曾提及,但起诉书却只字未提,让她感到“遗憾”。
侯宽仁指出,陈水扁在九月初将“国务”机要费卷宗核定为“绝对机密”;由于吕游苏谢特别费案在九月二十一日侦结,法院尚未裁定驳回机密核定,特侦组为避免争议,将与“国务”费有关的两个卷宗予以封存,所以目前检、辩双方无法阅览。
侯宽仁表示,合议庭今天上午开庭时,要求检方具体提出意见,特侦组近日内将正式就两卷宗是否涉及机密提出书面意见,供合议庭裁定。
吕秀莲被控于2000年到2007年间,由其办公室、随扈等人搜集发票一千多张核销特别费,达新台币五百六十多万元,遭台“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以“贪污治罪条例”及伪造文书罪起诉。
本案合议庭承办法官经人工抽签,由台北地院林庚栋担任受命法官,审判长为同庭法官刘方慈。台北“地检署”则由主任检察官董怡臻,带领同组的两位检察官莅庭论告,侯宽仁也出席今天的庭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