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台湾“立委”并“公投”选举领投票争议如何化解,台湾各界关切。据“中央社”报道,台湾“中选会主委”张政雄今天(28日)表示,下周将邀集二十五个县市“选委会”,希望透过善意、互动的沟通协调,把争议化解。
至于“中选会”是否可能接管地方选务,张政雄说,“‘中选会’从未做这样的考虑”,台湾是法治“国家”,一切依法行政,不依法行政会站不住脚;各地“选委会”和投开票所动线,应该会趋于一致。
另外,外界质疑陈水扁是“太上主委”,张政雄辩称,这种说法“不确实”;到目前为止,“中选会”没有和“总统府”有什么联系;“中选会”委员会议独立做出一阶段领投票的决议,“并不是听从某某单位或某某人的意思”。
张政雄称,“中选会”“分桌领票、一阶段投票”的决议,必须贯彻到各地投开票所,不能有不一样的动线规划;届时治安单位如何配合,细节还要跟相关单位协调,再提出具体方案。
媒体询问,撤换地方“选委会主委”算不算接管选务?张政雄说,地方“选委会主委”是“中选会”提请“行政院长”派任;既然可以派任,也可以不派任,并有反面的作法;相关议题是假设问题,他只是就法条提出说明。
有关两阶段领投票的选举结果是有效或无效,张政雄说,“还没到那个时候,我不表明态度。不过,2004年采两阶段,投错票匦(注:票箱)是无效,这是有疑义的”。
媒体追问,是否可能改采“一阶段为主的两阶段投票”做为变通方式?张政雄说,“还在协调当中,但‘中选会’的决议是很明确的”。
由于“立委”选举和“公投”的设籍规定不一样,届时不是每个选举人都可领四张票,如何处理?张政雄说,领票处的第一张桌子是领“立委”选举票,第二张桌子是领“公投”票;“立委”选举名册和“公投”选举名册分开编造,不会混淆。
张政雄也说,如果选票携出未投,这是违法,计算上属“已领未投票”,将不列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