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遭限制出境提抗告被驳回 法院指罪嫌重大
2008年07月02日 17: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2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因为“国务机要费”案遭起诉,并限制出境,吴淑珍不满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在今天下午裁定驳回。
据报道,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抗告的理由是,吴淑珍罪嫌重大,所犯又是本刑7年以上的贪污重罪,为确保审理进行,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限制出境的裁定,并没有违反人权,因此驳回吴淑珍的抗告。
吴淑珍在机要费案中涉嫌贪污,2006年底吴淑珍首度出庭受讯,当庭昏倒送医,在随后的审理过程中请假16次,但吴淑珍在2008年1月的“立委”选举,第2次是3月的“大选”,两度外出投票。台北法院合议庭今年5月以吴淑珍于2008年1月12日、3月22日有外出投票事实,认定吴淑珍不是没有外出或出境可能性,所以裁定限制吴淑珍出境、出海。吴淑珍后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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