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机构部门赶进度审查“江陈会”四项协议
2008年12月03日 1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3日电 台湾立法机构“内政委员会”今天(3日)将审查台北“江陈会”签署的四项协议。委员会主席、国民党“立委”李嘉进表示,必要时将挑灯夜战,让四协议都能在今天完成初审,以赶在周五(5日)变更议程走完所有审查程序,若走不完也只有让它自动生效。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北“江陈会”在11月4日签署四项协议;根据台当局行政机构引用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立法院”如于会期内一个月未为决议,视为“同意”。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2日重申,委员会即使审查完,也可能来不及送“院会”处理,届时协议将会自动生效,“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处理”,因此今天委员会进行审查时,国民党团不动员,会让“朝野”“立委”充分讨论。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则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做法。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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