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夫妇向特侦组递状,表示要说明国泰世华金库藏钱5.7亿元(新台币)现金去向,特侦组认为,递状时间与台北地方法院首开更裁陈水扁羁押庭同日,属于诉讼策略的一环,目的则是让人觉得“扁家有善意”,不让法官再次押陈水扁。
签分特他案 拟传致靓到案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30日上午证实,确实在12月18日有收到诉状,外界误会为“认罪协商”,其实陈致中是“只协商”、“不认罪”;特侦组已签分洗钱“特他案”侦办,预备传讯陈致中、黄睿靓到案说明,并试图缉赃。
检方分析扁家诉讼策略
检方分析,陈水扁被羁押后获释,由陈致中出手、递状,应是设下让周占春法官不要羁押陈水扁的陷阱,预备制造议题,在法庭中和检察官争执,连同前次“海角七亿”共13亿元,陈致中毫无汇款或说明现金流向的诚意,他递状是防止父亲再被羁押的假动作,“一种诉讼策略而已”。
事实上,陈致中、黄睿靓于11月26日接受特侦组约谈时,即对检察官表示,会将扁家藏匿在瑞士的“海角7亿”汇回检方账户,陈云南一度还对外公布“喜讯”,但陈致中却不同意签署转账授权书,只将要汇款的想法在笔录上“意思表示”,没有下一步动作。
递状未附查证线索给检参考
特侦组12月12日起诉陈水扁后,台北地方法院审判长周占春在接押庭中,裁定无保释放陈水扁,特侦组展开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发回更裁后,陈致中于周占春订下12月18日下午开庭的同一天,将状子递进特侦组。
扁家被查出藏在国泰世华银行金库的7.4亿元,有1.7亿元被特侦组掌握流向,并由检察官循线冻结及查扣,但仍有5.7亿下落不明,据了解,陈致中在书状中表示,愿意配合检方说明这5.7亿元的流向,但未附查证线索给检察官参考。
特侦组昨天上午在押扁案会议中,曾有检察官提及此点,果然陈水扁昨天在更裁庭中爆料这一段秘辛,陈水扁还将之解读为“检察官刻意不查,留作羁押他之用”,藉以凸显检察官声押的不正当性,不过,检方随即出招反应,戳破扁家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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