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最新一期的《半月谈》刊载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在新华社2005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在十个方面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中央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每年都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从大局和实际出发作出决策和部署。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平稳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是反腐倡廉理论不断发展,指导思想与时俱进。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六个必须”的总体思路: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必须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一系列新观点和新思路,是我们党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的反腐倡廉理论,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
现阶段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围绕发展经济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围绕推进各项重大改革,围绕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成效。如严肃查处江苏铁本等一批违章建设项目;参与整顿各类开发区工作;参加辽宁阜新煤矿瓦斯爆炸事件、广东大兴煤矿透水事件等一系列重特大事故调查,为维护国家宏观调控大局、保证政令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在注重预防的同时,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2002年12月~2004年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4万余件,结案33.3万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9万余人,并严肃查处了刘方仁、韩桂芝、田凤山等一批严重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这些重大案件的查办,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五是重视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一批严重的土地违法、房屋拆迁以及国企重组改制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等现象有所减少;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数量大幅度下降;治理机动车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工作取得新进展,23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全国减少向基层单位和农村发行报刊15.3亿份,减少订阅费用约18亿元。
六是注重从源头上做好防治腐败的工作。
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不断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以改革统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从源头防治腐败。
国务院各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约90%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中央改革试点部门达到140个,设计预算资金1948亿元。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新型投资体制正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党中央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6个文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得到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逐步规范,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大多数省(区、市)加大了对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力度,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比例达65%。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深化。
七是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郑重地表示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为全党做出了表率,在党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影响。
在加强监督方面推出了一些重要举措:一是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二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三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四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提高了依法依纪监督的水平。
八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这些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意识增强,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力度加大,部门各负其责得到逐步落实。同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反腐败的政治责任。各地都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党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制度,通过信访、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行风评议、舆论监督等,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九是反腐倡廉的社会评价有所提高,形成了比较有利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有所提高。2004年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的调查结果表明,几项主要评价指标均达到九年来的最好水平。80.32%的群众对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认可,70%的群众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这些都说明反腐倡廉取得了实实在在、人民群众看得见的阶段性成效,也说明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正确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更加理性。
十是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扩大。
面对腐败问题日趋跨国化、国际化的趋势,中国积极开展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合作渠道,与一些国家已经或正在商谈签订反腐败合作协议。现已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和40多个国家签订了50多个司法协助方面的协议。近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分别与联合国、世界银行、亚太经合组织、透明国际、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等国际组织开展了多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并取得良好效果。中央纪委监察部每年都要组织代表团参加重要的国际反腐败和廉政会议。如“政府改革”全球论坛、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会议、“跨域携手灭贪污”国际反贪会议、“惩处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法律制度”研讨会等等。参与和承办这些国际会议对于发展和扩大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都将起到积极的影响。
文章同时也指出,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解决出路,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