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苹果》被广电总局勒令停止发行放映
2008年01月04日 04:13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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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07年11月26日,电影《苹果》在北京举行首映仪式,导演李玉、女主角范冰冰和男主角佟大为出席首映庆典。 中新社发 一可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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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未经审查就参加国际电影节评奖,并擅自在互联网上传播未通过审查的色情内容,电影《苹果》被广电总局勒令停止发行放映。
广电总局昨日下发《处理影片〈苹果〉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该局表示,《苹果》的主要违规问题有,违规制作色情内容的片段,擅自将未经审查通过的含有色情内容的影片在互联网上传播及制作音像制品;将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版本,送第57届柏林电影节参赛;在影片发行放映中进行不健康、不正当的广告宣传。
为此,广电总局将吊销该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没收未经审查通过的影片拷贝及相关素材,制片单位15天内将拷贝等送达总局电影局;停止该片在影院发行、放映;停止其网络传播;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停止其音像制品的发行。
同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出品公司北京劳雷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取消其两年内摄制电影的资格;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励,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对负有相关责任、参与投资拍摄的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鸿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
广电总局还要求对参与该片拍摄的制片人、导演及相关演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记者王荟)
【编辑:唐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