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人网上不雅照片风波成为当地报章、杂志近日持续头版新闻,路边的报摊有杂志详尽描述事件过程。十二日,多份报纸采访原与此事件当事人合作的广告商,多数持保守态度,表示合同到期时会换新人。不雅照片风波事件将直接使受害人广告收入受影响。 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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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艺人网上不雅照片风波成为当地报章、杂志近日持续头版新闻,路边的报摊有杂志详尽描述事件过程。十二日,多份报纸采访原与此事件当事人合作的广告商,多数持保守态度,表示合同到期时会换新人。不雅照片风波事件将直接使受害人广告收入受影响。 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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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6日电 在狱中度过2星期的疑似艺人裸照案首被告锺亦天,其上载的相片经传媒送检淫审处被评定为不雅后,昨获控方撤销发布淫亵物品的控罪,当庭释放,但裁判官郭伟健仍然直指被告向年青人发放不雅物品属违法,并批评被告在道德上令人反感。香港文汇报今日刊发社评,对此事予以分析。
社评称:我们认为,虽然律政司撤销锺亦天的控罪,但不代表他的行为是合法,因为发放艺人不雅照片、侵犯他人私隐,既属违法亦是不道德行为。社会不应因为撤销控罪而产生错觉,将被告的行为合理化。警方与淫审处在判定照片时得出不同结论,反映有关的法律定义未够清晰,当局应尽快检视并修订相关法律,以消除灰色地带,便于警方执法。虽然今次检控过程确有值得检讨的地方,但不应因此抹杀警方打击网上犯罪的努力和成效。由于打击网上罪案是新课题,警方有必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便今后更有效执法。
疑似艺人淫照案发展至今已有两个多星期,仍未有停止迹象,新的照片不断在网上发布、流传。由于涉案的都是知名艺人,因此不单止在本港引起哄动,在内地及海外同样广受注目。随着事件越演越烈,本港社会犹如陷入集体偷窥潮,不仅对社会的道德和价值观造成扭曲,也损害了本港形象。事件已不只是艺人的私隐问题,而且关乎整个社会的形象道德,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社评指出,根据惯例,警方会先检控发放淫亵照片人士,再将照片交由淫审处判定。这次警方将涉案照片判定为淫亵,但淫审处却将照片评为不雅,导致律政司最终要撤回控罪,反映彼此在判断照片时存有不同的标准。其主要原因,是条例中“淫亵”定义模糊,只有“暴力、腐化、可厌”6个字,可以作出不同解释。法例对淫亵照片的定义未够清晰,导致警方在执法时存在灰色地带,客易引起争论。当局应该尽快厘清有关准则,建立统一的标准,让各界能有所依从。另一方面,事件亦反映现行法例未能有效规管网上犯罪,如现时的《淫亵及不雅物品管理条例》,针对的多是传统的印刷媒体,对于网上发布却显得鞭长莫及,有关当局应一并检讨现有法例,以追上新时代的需要。
被告的控罪虽被撤销,但社会不应因此产生错觉,认为发布这些不雅照片属合法。法例明确规定,发布不雅物品是犯法。同时,无论从任何渠道取得这些疑似艺人照片,并广为流传,既是不道德的行为,亦是明显侵犯他人私隐,可能触犯私隐条例。因此,不论在情在理,被告的行为绝对应受惩戒,社会如果将这次撤销控罪视为被告的胜利,无疑是错误解读,是非颠倒。
社评称,由于这些照片都是在网上流传,要追查发布者并不容易,警方在事件发生后不足一个星期,便找出多名发布照片的疑犯并起出大批淫亵照片,打击网上罪案的能力值得肯定。警方迅速执法有助产生震慑作用,防止有关照片进一步流传,亦警示网络世界并非法外之地。现时不少网民都不敢再肆无忌惮传阅有关照片,说明警方的执法是有效的,亦是维护社会最大利益的必要之举。社会实不应对警方勇于任事横加指责。当然,警方亦需汲取教训,以便在将来再处理有关问题时能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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