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7月底专为整治“性药品”等不良广告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的通知》后,广电总局昨天再次严令禁播八类有关药品、医疗、保健品的广告和医疗资讯、电视购物节目。
此次被禁的八类广告及节目分别是:证照不全和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以医患、专家、名人做证明的;所有保证疗效、宣传治愈率的;有关治疗性疾病、生殖系统疾病的;性药品、性保健品和其他内容低俗、画面不雅的成人用品广告;以性药品、性保健品、治疗生殖系统疾病的药品和医疗机构作为栏目、剧场冠名的;由药品、保健品生产、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制作或提供的各类医疗、健康类的资讯服务节目;含有性暗示、性挑逗等不良语言和画面的女性丰胸、塑身内衣广告。广电总局指出,非法的“性药品”广告及其他不良广告对社会危害极大,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污染社会环境,败坏社会风气,直接影响广播电视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在7月底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的通知》中,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停止播放虚假违法、内容不良、格调低下的医疗、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和各类性暗示广告。据不完全统计,8月份以来,全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已清理停播上述违规广告1466条,涉及总金额达20多亿元。
广电总局指出,在清理整顿八类广告和节目的同时,对其他违法、不良广告和违规问题要一起清理。治理整顿要坚决实行“问责制”,对有禁不止、整改不力、严重违规播放广告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还将向社会曝光,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朱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