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8日电 中国法院网消息,日前,“蒙牛酸酸乳音乐风云榜颁奖典礼”举办方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遭到两歌迷的起诉,两原告要求被告公布包括海鸣威、马天宇等二十位候选歌手的最终得票数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于5月25日正式受理此两案。
报道称,原告诉称,2007年2月,被告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e视网上发布广告,宣布其将于4月中旬在北京举行“第七届蒙牛酸酸乳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根据被告公布的《颁奖盛典奖项评选规则》,其中“最受欢迎男女歌手(港台、内地)”奖项完全由歌迷投票的方式产生,歌迷投票的方式为通过QQ发送信息或发送手机短信。4月1日,被告公布了最受欢迎男女候选歌手票选五强名单:“内地最受欢迎男歌手为海鸣威、马天宇、王啸坤、薛之谦、愈思远;内地最受欢迎女歌手为高娅媛、刘力扬、厉娜、李宇春、尚雯婕;港台最受欢迎男歌手为飞海轮、林俊杰、潘玮柏、谢霆锋、周杰伦;港台最受欢迎女歌手为蔡依林、SHE、孙燕姿、王心凌、张韶涵”,同时,被告还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歌迷承诺,“最终票数揭晓敬请期待4月8日颁奖典礼,票数为QQ+短信投票汇总统计,”即被告承诺其在颁奖典礼上公布候选歌手的最终得票数量。4月8日,被告举行了“第七届蒙牛酸酸乳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并颁发以下奖项:“内地最受欢迎男歌手奖为愈思远,内地最受欢迎女歌手奖为李宇春,港台最受欢迎男歌手奖为周杰伦,港台最受欢迎女歌手奖为SHE,”但是被告并未按照其承诺公布候选歌手的最终得票数量。
原告认为,被告就活动发布广告,应为要约邀请,原告按照被告宣传的方式进行投票并支付相应费用的行为为要约,而被告接受投票并收取相应费用的行为应为承诺,因此,合同成立,在原被告之间形成合同法律关系。因被告曾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歌迷作出承诺,其应在4月8日的颁奖典礼上公布候选歌手的最终得票数量,但被告并未履行其承诺,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履行告知义务,公布候选歌手的最终得票数量。
目前,上述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