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新闻30分》节目发布消息,一诈骗团伙假冒中央电视台下属机构,向相关企业索要高额“制播费”,目前该团伙已被北京警方破获。
节目中指出,该公司名为中视广角节目制作中心,向企业承诺帮助制作栏目,并放在央视频道上播出。办案民警在对该公司的查抄中,发现了大量假冒中央电视台栏目名义制作的“中国中央电视台栏目播出合同”,以及虚名伪造的多个公司公章等作案工具。
央视记者刘晨介绍,该团伙对央视各栏目的播出规律十分了解,对这些栏目的播出时长和播出频次明码标价。诈骗嫌疑人供认,从2006年12月起,他们的涉案金额已达16万元人民币。
律师说法
今天上午10点,记者追访了恒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朝华。吴朝华表示,依照《刑法》规定,诈骗3万元到20万元,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超过20万元,则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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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央视之名诈骗 这两年花样翻新
事实上,近两年冒央视之名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例不在少数。记者、导演、制片人,央视里的职位基本被诈骗者用了一遍,甚至有人利用“名人效应”,“暗算”节目中赠送奖品的李咏。除了传统的赠送礼品等中奖手段外,网络中奖、制播费等也成为新兴的行骗手段。
行骗手段一:假冒名人
案例一:冒名主持人李咏
案情回放:2005年7月,重庆市丰都县的彭先生接到《非常6+1》热线电话,电话中自称“李咏”的主持人告诉他中奖金5800元,但在彭先生把账号、密码和身份证号码告诉对方后,存折上的5000元存款就不翼而飞。
案例二:冒名导演郎昆
案情回放:2007年2月,有人冒充央视戏曲音乐部主任、导演郎昆,向音乐家金铁霖、画家韩美林、作家苏叔阳等表示其参加活动可赠送笔记本电脑,从中诈骗“个人所得税”,仅一个多月就骗得1.2万元。
案例分析:这种案例发生概率虽小,但容易获得信任。彭先生接到幸运电话后因为心里十分激动,即使“李咏”普通话极不标准,他也没在意。而在第二个案件中,金铁霖、韩美林、苏叔阳等更是问都没问,直接答应。
行骗手段二:中奖诱惑
案例一:网络中奖
案情回放:2007年4月,个别互联网站盗用央视主持人大赛官方网站“中央电视台第五届CCTV电视节目主持人大赛”网页样式,引诱观众和网友向指定银行账号汇入所谓“领奖保险金”。网络上狡兔三窟,追捕诈骗犯显得尤其之难。
案例二:节目中奖
案情回放:2006年3月,银川的邓先生收到某公司电话,告知他其小灵通号码短信中了央视2套活动的奖,奖金为6.8万元,要求邓先生先提交手续费和税款,才能寄出奖金。在邓先生分11次给对方汇去了5.8万元钱之后,该公司就销声匿迹。
案例分析:这种属于常见案例。诈骗者一般要求对方先寄出手续费和税款等,才给予奖金。而昨天记者针对此类案件采访了央视栏目《幸运52》的相关负责人,得知奖金一般在扣税后直接发出,而不存在“先支付”的问题。
央视短信业务某工作人员昨天介绍,以短信形式参与节目时,如果中现金奖,一般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之后以邮寄形式发送奖金,而并非使用银行账号,获奖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用。
央视保卫处表示,央视节目中中奖金额一般较小,遇到大金额的获奖信息,应首先致电央视确认。(记者 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