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漫评:监狱当生意做,“人权灯塔”脸红吗?
在正常的概念中,监狱是承载国家惩戒受刑人功能的场所,可在一向自诩“人权灯塔”的美国,私营监狱却成了以营利为目的的“生意”,意外不意外?震惊不震惊?
联合国官网曾刊文指出,联合国人权专家敦促美国“取消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拘留设施”,强调被拘留者不应成为营利对象。而近40年来,美国私营监狱仍旧在批评声中不断扩大,形成了利润丰厚的产业和集团。
为了实现“入住率”,私营监狱想方设法收买司法官员,对服刑人员轻罪重判或延长刑期,甚至连十几岁的孩子都不放过。美国纪录片《孩子换金钱》曾披露,宾夕法尼亚州卢泽恩县两名法官收取私营监狱企业数百万美元回扣,从2003年到2008年,先后把数千名青少年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轻罪重判送进私营监狱,被监禁者中最小的只有10岁。
更可怕的是,私营监狱里的囚犯几乎成为了“现代奴隶”。美国记者肖恩·鲍尔曾卧底私营监狱4个月,将其见闻写成《美国监狱:美国资本和权力的游戏》一书,揭露了私营监狱强迫劳动、压榨盘剥、虐待、腐败等诸多乱象。在私营监狱,罪犯被当作劳动机器,其衣食等各项花费被压缩,甚至当囚犯病情危重必须送医时,私营监狱也会漠视其需求,故意拖延。
许多美国政客总是“自豪”地想让美式“人权灯塔”照射四方,可为何面对“监狱变生意”这样的丑闻却不知自省和脸红呢?莫非真的是习惯了“严于律人,宽于待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