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日电 2007年第一期《求是》杂志以《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为期,刊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6年10月11日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第一部分内容。
以下为这部分讲话的内容。
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2006年10月11日)
胡锦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我们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提出了实现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新变化,全面分析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化对社会和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2005年2月,我们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任务,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
在起草全会决定的过程中,我们在党内外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不仅研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而且深化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认识。决定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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