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认真查找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找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一个一个加以解决,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
第三,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多下功夫。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突出强调制度建设和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落实好这些要求和任务,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尤其要不失时机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努力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意兼顾各方面利益、照顾各方面关切,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各项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对全会决定在制度建设上提出的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拿出方案,为中央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区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制度建设。
第四,加强领导,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要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新的时代课题,我们不了解、不熟悉的东西很多,必须加强学习和实践。要注意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从当前办得到的事情做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