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名厅级高官因收受房地产商巨额贿赂落马(4)
2008年02月05日 02:55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检察官认为,权力需要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从这三起案件中可以看出,个别部门、个别领导手中的行政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尤其是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导致王政等三人腐败的根本原因。如对按照相关规定必须交纳的各项费用,王政大笔一挥,批给相关部门,上千万元的工资保障金和项目保证金就得以少交缓交。同时,在房地产项目审批中,制度、规定的不完善和管理的不规范,也给王政等人腐败创造了有利条件。比如,虽然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容积率的调整有一个规定和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一定弹性,使王政、陈明等人钻了空子。
王政、郑维、陈明三人权力观发生错误,人生观、价值观错位,理想信念丧失是三人腐化堕落的内在原因。从三人的悔过书中可以看出,为官之初,三人也告诫自己不要搞攀比、不要拉帮结派、不要贪污受贿,然而,当他们把权力和金钱画上等号后,观念就发生了根本转变:我帮了人家的忙,收一点感谢费也是应该的;我辛苦奋斗多年才坐上这个位置,谋一点个人利益也是应该的;我比别人能干得多,也辛苦得多,多得一点辛苦费也是应该的。在他们的心中有一个误区,那就是权力不是组织和人民赋予的,而是自己挣来的;权力不是属于人民的,而是属于自己的。既然是自己挣的,既然是属于自己的,那当然要为自己谋取利益。在这种错误的权力观支配下,他们和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交“朋友”,为这些房地产开发商申请的审批事项违规开“绿灯”,自己则收受房地产开发商的“好处”。当然,他们最终也为自己交友不慎付出了代价。
王政、郑维、陈明作案的共同特点,就是在房地产开发中,利用手中的审批权收受贿赂。为此,办案检察官建议,一方面需要依法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相关审批程序,使手握一定权力的官员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另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正确权力观和良好作风的教育,纯洁领导干部的“朋友圈”,使领导干部慎重交友,坚决杜绝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作者: 沈义 陈萍)
[上一页] [1] [2] [3] [4]
【编辑: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