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提出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目标是:紧紧抓住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绩效这几个中心环节,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两家试点银行改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还要求两家试点银行通过改革,在公司治理结构和国际通行的财务指标方面,应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100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指引自2004年3月11日起施行。
指引要求,两家试点银行应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度。应公平、公正地选择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在考核指标方面,指引提出:
两家试点银行总资产净回报率2005年度应达到0.6%;2007年度应达到国际良好水准。
两家试点银行股本净回报率2005年度应达到11%,2007年度应进一步提高到13%以上,确保注资的效果和获得良好回报。
两家试点银行从2005年起成本收入比应控制在35%—45%之内。
两家试点银行应从2004年起对非信贷类资产实行五级分类,并按五级分类口径对全部资产的质量进行考核,将不良资产比率持续控制在3%—5%。
两家试点银行从2004年起应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本管理,资本充足率应在任何时点上保持8%以上。
两家试点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对同一借款人授信的集中风险,从2005年起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的风险指标。
两家试点银行2005年底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中国银行应达到60%,建设银行应达到80%;2007年底应继续有所增长。(田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