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来了一位6旬老太,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控诉书”,欲买断与女儿的亲情,断绝母女关系。在法庭干警耐心细致的劝解下,老太最终撤回了诉讼。
据老太太讲,她是灵宝故县人,只有一个女儿,从小就对其娇生惯养,养育女儿费了不少的心血。11年前,老人按农村的习俗,为女儿招了一位上门女婿。老人的年龄越来越大,行动不便,需要有人人照料,可小夫妻自从有了自己的生活后,便对老人不管不问。特别可气的是,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经常跟女婿站在一边,常常与老人为琐事而争吵。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贴身小棉袄,可没想到现在被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不但不贴心,还常常惹老人伤心,所以老太太就来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女婿给付自己当时养女的费用,买断亲情,与女儿断绝母女关系。
立案庭干警听了老人的诉说后,对老人做了细致耐心的劝导,并向老人讲解了《婚姻法》相关规定,告知老人要求“买断亲情”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老人可以先向村委会反映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给付赡养费。老人听了法院干警的话后,表示愿意先撤回起诉,回家再和女儿女婿沟通一下。(李国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