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将入狱服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20: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简介:
【解说】记者5月29日下午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5月1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一审宣判。截至5月28日,十天法定上诉期限届满,被告人赖昌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解说】1994年初赖昌星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1999年案发后,赖昌星经由香港潜逃至加拿大。北京时间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
责任编辑:【田博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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